第40章
宋书灵很早就没了暑假的概念, 对于夏天,他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
所在的地方都有恒温恒湿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同样的送风, 同样的温度,无论什么季节, 在宋书灵眼里,没太大区别。
都一样。
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 别人是四季分明, 各有各的浓墨重彩, 而宋书灵的生活则仿佛永远都在秋天,凛冽,干燥, 维持着不疾不徐,四平八稳的人生。
但如今, 怀里有了阮榛。
而阮榛, 有着春水一般的眼睛。
笑起来的时候很亮,被弄哭的话也很好看,偶然间回眸看过来,正好与宋书灵的视线相接, 里面的眸光清澈到几近透明。
无法让人拒绝。
宋书灵连着迟到了好几次。
朋友知晓他人逢喜事,半开玩笑说您这是从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还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书灵这人吧,挺要面儿的,在某种程度上颇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认真的男人最帅, 而工作时的另一半最具魅力。
他认为自己长相不赖,阮榛会为自己健硕的臂弯所注目, 但真正能让对方动心的,可能是他有条不紊地处理事端,一件件地推进所有棘手的问题。
宋书灵端着呢。
要在阮榛面前,维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这些,阮榛其实早都看出来了。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书灵这种明明不近视,看书的时候还非得戴个眼镜的男人,就别指望他有多闲着。
天天儿地孔雀开屏,支棱习惯了。
挺好的。
因为对于阮榛而言,宋书灵如果整日黏在他身边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恼。
现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极为规律。
每两天都去看望一次张老头和黄狗,在疗养院那儿待半天左右,张老头已经可以脱下护具行走了,痴迷于在牌局上进行厮杀,和宋家二哥结盟,打遍天下无敌手。
回来后,他就趁着有足够的空闲时间,去图书馆看书。
算着宋书灵差不多回来,就离开书桌,基本前后脚就能到家,鹦鹉球球围着他俩飞来飞去,黑溜溜的眼里全是不满。
原因无他,纯粹是宋书灵给房门上了锁。
铁丝怎么都捅不开那种。
宋书灵也是好意,他俩晚上一折腾,早上醒来的时候床上不一定啥样,哪儿能让孩子看见啊,万一留点什么心理阴影呢。
小鸟不懂,小鸟就觉得他俩烦。
都在屋里了,说话还要小小声,肩膀挨着,脸颊蹭着,有时候宋书灵说了句什么,阮榛就无语地摇头,说您这是想让我死。
他偶尔会用“您”来称呼宋书灵。
宋书灵就有点心痒痒。
“哪儿会呢,”
他从后面抱着阮榛,下巴搁在人家肩膀上,形似无赖:“说不定会很有意思……要试一下吗?”
阮榛估计了下自个儿的身板,果断决绝。
他可不想真被宋书灵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丢人。
没办法,他在体力完全比不过人家,宋书灵这样的格斗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并且最可怕的是,宋书灵不仅体力好,耐心也特么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没必要那么有耐心的。
因为如果宋书灵不够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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