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明柏循着味儿,在痕迹最杂乱的地方果然发现尸块。
是一只小腿,上面布满了野兽咬食过的痕迹,隐约可见白骨,小腿末端还挂着摇摇欲坠的脚掌,是右脚。
白色的蛆虫贴附在粘连的碎肉表面慢慢地蠕动。
“这该不会是阿狸咬的吧?”明柏调侃道。
狸奴又听见他叫自己的名字,对着他露獠牙哈气。
傅闻根本没理他们,但……
“阿狸一直在看你。”明柏看狸奴都要急了出声提醒傅闻。
傅闻抬起头,看见狸奴伸出舌头喵喵地叫个不停,不会真是饿了吧?
“我们检查完这里就带你回去吃饭。”
得了这句话,狸奴立刻就埋下头继续舔爪子去了,完全不理两只两脚兽。
这人是从什么地方离开的呢?这里只有来的脚印,却没有离开的。傅闻仔细找了找,发现最近的树身上,树皮有明显的脱落,是有人慌忙爬上去留下的痕迹。
“所以他是爬上树逃过一劫的吗?”明柏凑过去。
傅闻却摇摇头,“阿狸它会爬树。”
“啊?那这人是怎么跑掉的?
傅闻耸肩,“可能就是单纯放过他了吧?我家娘子教导阿狸不能随便攻击人,更不能咬死人。”
“……”
“有用吗?毕竟是野兽啊。”明柏难以置信。
这傅闻就说不清了。“我家娘子在绛州经常骑着狸奴出门,它之前从未伤过人。今天应该是狸奴循着味道找到这处碎尸,但它身边没有主人跟随,那人便以为是山间野兽正在啃食尸体,因此主动攻击了它。”
明柏不信地摇摇头,“哪有傻子看见野兽食.人不悄悄跑掉,反而主动上前攻击?”
“生性好斗,烧杀掳掠的禾国人!”
明柏无可奈何,“可是这棵树不大,枝干根本承受不起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