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开笔需以温水浸之,轻柔捻弄,以致硬刺的笔毛能变得柔软,供人驱使。

清风拂来,桌案上坠落一朵玉兰花,散发出阵阵幽香。

“朝朝,去,把玉兰花揉了。”

明棣戏谑,拉着她的柔荑去碰案上那朵粉白的玉兰。

兰姝觑他一眼,她背靠他宽阔的胸膛,软软地借着他的力相依,此刻当真顺他心意,甚是乖巧。

昨日之桃,今日便是玉兰,兰姝哪敢反抗,他可是权势滔天的昭王,她颤着嗓音温软道:“子璋哥哥坏。”

“哪里坏了,朝朝,不能什么事都由着他人替你做,朝朝也要自己动手才是。”

“夫君……”

不过几瞬,他眼中便目睹了这位雪肤花貌的小娘子凶狠的一面。明棣抬手抚上她的秀发,“好朝朝。”

嫩生生的手指沾了稀碎的玉兰花瓣,兰姝正要取帕子擦尽,孰料男子眼神一沉,握着她的手腕,将她手指含入口中。

“夫君,不要吃。”

玉兰本是由风吹落,日日挂在树梢上风吹日晒,谁知里头沾了多少尘埃。兰姝被嘬了几口,指腹传来阵阵酥痒,她微张着小口喘息,“夫君。”

明棣将她如葱的白玉食指吐出,“怎么这么娇,亲你一会就受不住。”

兰姝急急切切将手指藏起,上面已被啃了好几道齿痕,一片嫣红,她娇嗔他几眼,“是夫君的错。”

小娘子贯是娇纵,即便是她的错处又如何?她总归是要将那些说不清,理还乱的责任归于他的。

玉人没跟她计较,他手执毛笔,沾取花瓣汁水,轻轻滑过雪白的莹肤,所到之处,惹来阵阵酥麻,“夫君……”

“朝朝可知旁人为何笑你?”玉人的嗓音有些沙哑,他往下凝视手中的笔,“朝朝的确不会开笔。润笔需要将毛笔全部浸泡于水中,水位需没过笔头,朝朝,可明白了?”

兰姝眼睁睁看着他将那根乌紫狼毫一点点推入水池,这一回,她深有体会。

“即便是多么上乘的笔,用之前,都需润上一润。朝朝,自己过来握着。”

芙蓉如面柳如眉,兰姝不敢直视,她拼命挣扎想逃离他的怀抱,却被他一把捉住,“朝朝,听话,去握着。”

玉露沁香,兰姝清清楚楚地听见她的呼吸越发急促,不止她,圈她入怀的这人亦是如此。

“朝朝,乖乖听话。”

兰姝手一顿,差点打翻盛装花汁的白玉壶,壶上雕刻了一只眼神澄澈的白虎,甚是讨喜。壶口不大,但容纳一只毛笔却绰有余裕。

她方才手滑,毛笔上的水已被甩落几滴,白虎上顿时显现一道水痕。

“朝朝,拿稳了,别再撒了,还是说你想再揉一朵花?”

军令如山,兰姝不敢不听,她从他手中接过毛笔,颤巍巍地提着狼毫,将笔头完全浸泡在白玉壶内。

“夫,夫君,泡着了。”

著雨胭脂点点消,半开时节最妖娆。[1]

润笔需一盏茶,将笔润透了,润软了才可作画。胭脂花上水汽氤氲,时间一到,明棣就着她的手,与她一道握着狼毫往白玉壶口处刮了刮,残留在毛笔上的水渍被刮了大半,“朝朝……”

“父王!”

“嘶。”

屋门口传来明霞的叫喊,她今日才知,原来自己的父王也在书院,于是下了学她就一间间屋子寻了过来。

可算是被她找到了。

随着她的欢呼雀跃,明棣的额间冒起冷汗,明霞见她父王面上隐忍,正欲开口,却听明棣提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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