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另一边, 跟阿二说是去出任务的降谷零来到了某个地方。
这是个极为偏僻的乡下小地方,地图上都没有显示它的位置。
如果不是身处梦境,恐怕降谷零也要花个好几年才能找到这个地方。
村里没有网络, 所有人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每个月只有一两个人会去一趟镇上买点东西。这一去一回也要花上一天。
进村子前的道路坑坑洼洼,还要经过一大片草丛,那草丛高得能将人藏起来,是个天然的迷宫,又不好做记号。降谷零走了好久才终于走出来。来到村子。
当然,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体验田园风光,而是为了拜访某个人。
那大概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精神状况很不好, 两鬓发白, 比同龄人看起来要老了一辈。且瘦得可怕, 浑身上下几乎只剩一把骨头。
在降谷零说明来意后,对方沉默了许久,最终像是料到迟早有这么一天一样,释怀地叹了口气。
“我会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告诉你的。”
……
……
……
查尔斯·詹姆斯出生在一个战火不断的小国家, 从他出生起, 妈妈最常对他说的一句话是:快跑!
他就这样一直跑,跑过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的尸体, 跑过被杀死的兄弟姐妹, 跑过被炮轰的建筑, 终于活了下来。
他很幸运,跑过了死亡的追赶。可迟早有一天,他会像这里任何一个小孩一样躺在焦黑的,充斥哭嚎声的土地。
不幸的是,他总是那么好运。命运给予了他一份巨大的礼物, 且都在暗中标注了价格。
妈妈的远房表哥找上门来,早些年他欠了妈妈一个人情,现如今他要逃离这个国家,是时候兑现这个承诺了。
他和妈妈满怀喜悦地跟在表舅身后时,却在路途中遇到了绝望的难题,他们中必须有一人去引开拿枪的暴徒。而那人绝不可能是要带人走的表舅,只能在母子之间做出抉择。或许也是料到了有这么一刻,表舅才会找上门来。
妈妈像他曾在流民手中见到的那只白色兔子一样,身体颤抖,瞳孔放大,流着泪的眼睛红得像石榴,最终,他被一把推向表舅怀中,此生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快跑!
快跑!跑得远远的!
他跟着表舅离开了千疮百孔的土地,与此同时也拿到了新的身份证,改了现在这个名字,查尔斯·詹姆斯。最开始的名字他实在不记得了,在妈妈说快跑,在离开那块土地后,他已经将过去的一切全都遗留在了那里。
在表舅因病去世后,那最后一点联系也消失不见。
他没有什么手艺,最擅长的事是逃跑,装死和开木仓,唯一的目标只有活下去,更好地活下去。加入不.法组织也是很自然而然的事。
虽说过程有些艰难,但也总算过上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体面日子。
本来日子应该这样一直过下去。直到他和同伙接到那个任务——杀死琴酒。
“那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我们找到了琴酒的家。
我们组织也算是和琴酒打交道的老对手了。那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个性格比较冷淡的混血儿,实际上更像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早些年他的大儿子我们也见过。没有哪个父亲会把刚满6岁的儿子带在身边去杀人的,除了琴酒这个疯子。
似乎是觉得不能放小孩子一个人在家里,就把儿子随身携带着去杀人。哪个正常人会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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