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哥哥姜明继的性格完全不同,姜明承是出了名的孩子王,在同龄人当中颇具威望。
无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学校,手下都拢着一大帮子“小弟”,整天把兄弟义气挂在最边上,关键是那些人也是真服他。
“行,我答应你,要是我输了,给你一块钱。”
“好,快来!”
两个人坐下来,决定用最原始的方式检测力气大小,那就是掰手腕。
姜明承把袖子撸起来,以手肘作为支点,握住姜知睿的手,用力往旁边一掰——
纹丝不动。
他咬着牙,几乎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整个身子往用力的方向悄悄倾斜,结果她姐的胳膊就跟被钉在了桌上一样,就是不按照他的想法倒下去。
更可气的是,姜知睿还有闲心望着他笑,“用力啊?没吃饭吗?”
姜明承瞬间泄了气,松开手,“不玩了,我的力气没你大。”
“别忘了给我洗衣服。”
他鼓着脸,闷声道:“知道了。”
姜明承离开的背影都显得委屈巴巴。
“真是个孩子。”
姜知睿失笑,叫住了他,“等等!拿去,就当我借你的,看你以后涨不涨教训。”
拿到一块钱,姜明承什么怨念都没了,原地满血复活,跑过来抱着她的腰,差点把她举了起来。
“姐,你真是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会帮我的!”
姜知睿搓着他的狗头,还拍了两下,“好了,去镇子里要注意着点,少去找你那些朋友,大哥说今年恐怕不太平。”
“知道了知道了,我出去玩了!”
说着,他就一溜烟跑出了院子,和围在墙头下的小伙伴成功汇合,不知道又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
第二天,姜知睿起得早,穿上轻便的衣服,跟家里人说了一声,理由是要到山上去摘蘑菇。
这两天她在家里没少表现,遇见谁都要掰手腕,可谓是打遍全家无敌手。
连二叔这个壮年男性都被他压得动弹不了,她哥哥和弟弟一起上,竟也没能把她拿住,总算是让大伙改变了对她的固有印象。
所以家里人都担心她,但也明白她不会有多大的危险。
苗凤兰正在晒衣服,想着多运动也好,只交代了一声:“早点回来!”
“诶!”
姜知睿避开人群,直接上了山。
他们这原来叫三山村,后来改名明光生产队,位于h省,地势多山脉丘陵。
村子后方有座矮山,不到一千米的高度,上面有不少果树,是小孩最喜欢的地方;村里要是缺柴火了,或是想吃蘑菇了,都会上这座山。
夏天的时候,矮山上鸟雀很多,整天叽叽喳喳惹人厌烦,野鸡和兔子也有,但不常见,见到了也抓不住。
不过,这座山不是姜知睿此行的目标,她想去的,是矮山后面的那座。
这座山位于更深处,不高不矮,2000米左右,就算是冬天,山上仍盖着一层葱翠的绿色。
山脉绵长,一直延伸到极远处,又拐着弯,把矮山圈了起来,就像怀抱着一个小元宝。
因为山顶常年拢着一层云雾,所以这座山又被村里人称呼为雾山,全长大概在二十万米,地势崎岖复杂,又被高大的树木遮挡,难以辨别方向,属于真正的深山老林。
听老人说早年在山里听到过老虎叫,近些年还有人说在山上见到过狼,所以村里严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