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直给的美味冲击。

“是红烧猪蹄哦!”余想笑眯眯地说,“俗话说得好,吃哪补哪。沈教授昨晚辛苦了,一定要好好补一补。”

说完,自觉主动地给沈识律夹了最大的那一只。

“……小鱼有心了。”

说实话,沈识律对猪蹄并不热衷,甚至可以说不喜欢。

不是因为味道或者口感,只是因为……不优雅。

小时候,妹妹听说胶原蛋白可以美容,因此对猪蹄情有独钟,饭桌上抓起来就啃,吃完嘴唇一圈都是酱汁,还喜欢挥舞她油乎乎的小手。每当这时,沈识律就一脸嫌弃地在旁边看着:真是不优雅。

因此,从小到大,沈识律家经常做猪蹄,但他自己却没怎么吃过。

然而,眼下余想“特地”做了这么一大锅“感谢”自己,满心期待自己的反馈……

躲不掉了呢。

沈识律不失礼貌地笑了笑:“那……我开动了?”

“嗯嗯!”余想睁大眼珠,注视着他的动作。

“……”沈识律尽可能维持着优雅,品尝这只爱意满满的猪蹄。

然后优雅的动作微微一顿。

怎么会。

肉类的口感,怎么可以如此丝滑?

触之脱骨,入口即化,让人不禁怀疑,猪蹄是不是一种液体。虽然烧得软烂,但一点不腻,还保留着胶原蛋白该有的弹性,尤其是肉皮底下的蹄筋,口感q弹有嚼劲,让人停不了口。

味道更是一绝。

五香的调味料,并非单一的咸味,将猪肉的肥美鲜香充分激发出来。

丰富的口感和富有层次感的味道,带来千变万化的味觉体验,仿佛在口腔里演奏一出劲爆的摇滚乐,无人不为之着迷。

……真香。

沈识律没有说话,但单看那全情投入的表情,余想就知道他很喜欢,内心感到莫大的鼓舞和满足。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对一个厨师最大的肯定,就是把饭菜吃光。沈识律的每一句夸奖和每一次咀嚼,竟然比绿老师成千上万的打赏还要让余想开心……

我果然是个朝秦暮楚的人啊quq

猪蹄吃得差不多了,余想又用汤勺舀了几颗蛋:“沈教授,您再尝尝这个鹌鹑蛋,可入味了,蛋黄都是咸汁汁的!”

蛋煮得很嫩,又因汤汁的渗透多了几分弹性。蛋黄果然入味,有些沙沙的口感,自身的味道与猪肉的咸香糅合在一起,可以说是越嚼越香。

“还有这个汤,可下饭了,拌着米饭吃,我能吃三碗!沈教授您一定没这么吃过吧?我给您演示一下!”

“……好。”

菜汤拌米饭,沈识律认为最不优雅的吃法之最。

然而,眼前的男孩一脸认真地舀起一勺汤汁,浇在米饭上,接着握着勺子搅拌均匀,将白玉白晶莹的米粒染成漂亮的琥珀色,一口下去,餍足和幸福感快从眼里溢出来了……

一切一切,让沈识律改变了长久以来的刻板观念。

与享受美食的快乐相比,繁冗无趣的礼仪又算得了什么?

美味,才是最大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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