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衙门!”陈澍道,猛地恍然,惊声道,“衙门!他是要守株待兔没错!可是以此人的性子,必不可能真把查到的线索供手让人,必然做了两个打算,城外这边摆出迷魂阵,真正的尸首必定不会藏在这城外,因为太不保险了,衙门……他镇日都呆在衙门中!”
李畴一愣,竟也忘记了胆怯,一拍身边的尸首,直道:“是了!这刘都护往日从来不曾如此的……但是这点苍关大水,把衙门整个都淹了,他还能把这一具人尸藏在哪里呢?”
陈澍抽了一口气,一怔之后,竟出奇地沉默了起来,只是双目圆瞪,仿佛在同自己较劲,仿佛有什么想法,在她脑子里转悠,但她仍旧不敢相信。
衙门的小院里,沈诘走之前堆起的那个土堆,是被人动过的。
第七十四章
又是一日的日出日落,一白昼的忙碌过后,临近傍晚,霞光泛着赤色,显得格外温暖,教人忍不住伫足,哪怕眼睛耐不住那刺眼的光芒,也仍不禁要去追随着这光线,瞧上一瞧。
点苍关的官衙,仍是照常,在大难之后成为了这一城的心脏,来往众人,川流不息。
这一城的百姓之中,抛开因论剑大会到访点苍关的那些看客,也不算那些近些年,因为生计,甚至因为家人亲友迁至点苍关的居民,或许有那么几个,在这关中住了许久,也多少了解些点苍关内驻军的规矩。
刘茂虽为都护,按理,不仅统领军务,也要管这一城中的大小政务,这衙门的主人确实是他。但哪怕是皇帝每日批阅奏章,也有个喜好,有的就惯于在书房里,有的乐意在那宣政大颠上,还有的,荒唐又无人管的昏君,甚至在那温柔乡里才能提起些许做正事的兴致。刘茂不至于同那些遗臭万年的荒唐帝王相提并论,但他确实也是个富贵人家里养出的纨绔子弟,在京时就是爱之欲其生,很之欲其死的性子,到了点苍关,就算有所收敛,难免仍是不乐意到那衙门点卯,更别提日日宿在这闹市之中的官府里了。
哪怕是因为巨洪,是事出有因,这的的确确也是头一回。
但这些寻常百姓心下再犯嘀咕,毕竟不知刘茂一反常态是出自什么原因,也猜不出其根据,顶多在寻常攀谈时,把此当作谈资,提上几句。因为不知道沈诘离开前同刘茂的力争,说的也大多是这都护虽然素日跋扈,可真到了大难临头,饿殍遍野时,也是体恤民情,能堪大任的。
故而,就算有所察觉,所有人都不曾把这一个异常当
依哗
作是什么要紧的事,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刘茂成功地掩盖住了他想要掩饰的事,不费吹灰之力。
正是下午,烈日昭昭,又有许多士兵和官差来来往往,陈澍回来之后第三回 造访点苍关官衙,这一番忙碌景象,说起来是与前几日无异,三人反而愈加小心——不为别的,是因为,此番他们三人重回点苍关官衙,是偷偷摸摸地回来了。
也好在这是白日里,李畴方才才擦拭干净的面容才得以保住。
三人又当了回“墙上君子”,这次,是顶着烈日,从这些被洪水冲得破败的屋檐上悄然翻过,慢慢摸索至那官府衙门。
也亏得这三人,从严骥到李畴,再到陈澍,一个比一个功夫好,才不会在这闹市一般的衙门外就被人发觉。
但这不过是第一步。
官衙里来往的官差,站在书房门口看守的士兵,还有时不时朝窗外瞟一眼的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