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娘的心里憋屈得不行,活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怨妇。

她还想着把事情解决了好回省城,这县城属实让他们呆不习惯。

沈兰亭看着朝自己发脾气的娘,无奈地说:“娘,玫子现在的厂里正忙,她忙得顾不过来,你不是最喜欢有事业心的女性,体谅一下。”

“昨天看玫子的时候,她的饭都来不及吃,让人揪心。”

沈兰亭这两日每次下了班都会往王玫的厂子里跑,对方忙起来都不会照顾自己。

“这样啊……”

沈兰亭的娘点点头,也哑了声,不再无理取闹。

“娘,百货商店的发饰进了新品,你去看看吧,都是玫子厂子新出的,最近在县城正流行。”沈兰亭也怕对方在家里憋得慌生出来对玫子的怨气,提议道。

沈兰亭的娘想了想点点头,同意了。

她原本想找自家男人一起逛街,他却是个无趣的性子只想在家中看书,只能独自前去。

黄翠珍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消息,一大早便过来黏上了沈兰亭的娘,“伯母,县城我最熟了,我来带你逛逛。”

“我其实自己去也行,不劳烦你了。”沈兰亭的娘不是傻子,她知道对方的心术不正,对于自己也是刻意接近,作为一个有涵养的知识分子,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人。

黄翠珍有些不高兴,“伯母不劳烦,都是应该的。”

说着,不管沈兰亭的娘如何说,都像一个狗皮膏药似的黏在对方的身边。

而沈兰亭的娘没见过像对方这般厚脸皮的人,说不出什么重话只能暗自烦闷。

黄翠珍自有自己的想法,一路上对着沈兰亭的娘讨好,话里话外都是想让对方帮忙撮合的意思。

沈兰亭的娘实在忍不住,直言道:“如果你是想让我帮忙,那你别想了,兰亭的事我做不了主。”

她觉得比起面前的人,还真不如让王玫做她的儿媳妇,好歹对方聪明,通透。

说罢,她快走几步,着急想要摆脱这人,身子径直扎进了百货商店里面。百货商店此时此刻的人特别多,排起长长的队伍。

来来往往的女同志手中都有新买的发饰,每个人都爱不释手。

沈兰亭的娘来到买饰品的柜台面前,排起了长队,过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才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看着手里的一堆战利品,心里乐开了花。

她手里的这些发饰就算放在省城也十分时髦,而且还有许多可供挑选的颜色。售货员的嘴很甜,还专门给她推荐了戴起来有气质的颜色。

看着手里戴有包装的发饰,沈兰亭的娘想起了王玫。这都是王玫厂子里做出来的,看来对方的确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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