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突然人身攻击,但是对顾藐毫无杀伤力。
顾藐扯了下嘴角,想反唇相讥些什么,但从小养成的教养使他没有对女生说重话的习惯。
他笑了一下,道:“反正和你不是一路人,以后只为了这种事,不要再把我叫出来。”
罗珊珊在他背后喘息着道:“你今天说的话,我会告诉班上的人。”
顾藐已经打开门,背对着她摆了摆手,表示不在乎。
那张照片上戚厌看起来伤口很深,时间大约在秋天,他穿着校服,深蓝色的校服上全都是血,地上似乎也有。攻略者出事之后,她的父母来学校闹事,在戚厌的肩膀上捅了一刀,校门口的那些学生就那么看着。
地上还有一只书包,不是现在戚厌背的这只,是一只更破更旧的书包,里面的东西散落出来。
这个年纪别的男生,书包里的东西虽然不如女生多,但大多都会放一双替换的球鞋、掌上游戏机、耳机等。
但那张照片的地上,就只有单薄的几本书,一支笔,看起来有脚印,被人踩过。
顾藐心里像针扎了一样,有一股细细麻麻的疼。
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的感觉是什么,顾藐想象不出来。
顾藐和罗珊珊对完话,戚厌早就不在学校了,他也没去找,径直上了自家的车,脱掉外套,对宋助理报了一个地址。
宋助理诧异地问:“少爷,那可是一家酒吧。”
“是的,”顾藐说,“送我过去。”
“你以前可不去这种地方的。”宋助理虽然疑惑,但还是发动了车子。
顾藐和他爸不同,酒量很不行,顾藐的人生宗旨就是不干不行的事,所以几乎不去任何酒吧。
“对的。”顾藐用了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养了只刺猬,去找找。”
他前几天让002查一下戚厌在哪里打工,002花了几天工夫才查了出来。目前已知戚厌常去的打工场所有两处,一处是酒吧,每天放学后会去那里两小时,完了赶去另外一处仓库卸货。
根据这个城市的消费水平,时薪还可以,但戚厌应该在攒大学学费,所以仍然过得捉襟见肘。
宋助理开着迈巴赫送顾藐抵达那条街,比起学校附近,这条街全是招牌,热闹得多,不过因为外面在下雪,所以室外也没什么行人。
顾藐还没下车就看见了戚厌。
应该还没有到打工的时间,少年身形高挑清瘦,因为皮肤白,在人群中非常显眼,先是单肩背着书包走进了对面的一家挂着华强北的破破烂烂的手机零件店。
顾藐想起来前几天和黄毛那群人打架的时候,他的书包摔在地上,手机大约是摔坏了。
清江是座小城市,街道都较窄,顾藐对面的车里,轻而易举看见玻璃门内少年径直挑选了几个零件,去和老板讲价。
顾藐侧头看着,感到有些神奇,原来在外面还是说话的啊,他还以为戚厌只会吐出几个单音节呢。
从兜里掏出一把零钱,少年垂眸点了点,递出一张十块钱的给老板。
老板很激动,连连摆手,不知道在说什么,但过了会儿被说服了。然后少年站在那里,拿起老板的工具,开始自己修手机。
老板似乎被他的技术吸引到了,开始还在嗑瓜子看电视,过了会儿忍不住趴过去看,提出了什么,少年拒绝了。
然后戚厌拿着手机推开玻璃门出来。
顾藐挑了挑眉,看着他一如既往不打伞,风雪全都落在身上,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