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说人靠衣装,在白衣的衬托下,叶烛的脸庞格外精致,他此刻嘴唇血色全无,反倒更像是一尊秀美的白玉素雕。
他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眸紧闭着,睫毛像是小鸟舒展的翅膀那般,眼头短眼尾长,一动不动地覆在眼睑上,那头微卷的头发水草般散落在地,在烛火的照耀下,散发着粼粼波光。
阿烛长开了,长得比从前都要好看,纪枫痴痴地看着。
当他目光下移,注视到叶烛缺失的左腿时,心里的阵痛才将他拉回现实。
倘若是我陪在阿烛身边,绝不可能让他被人砍断左腿!
纪枫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叫自己平静下来。
还有办法,嵩山派的易骨经可以修复筋骨,也可以让断肢重生。
他走到山洞的一角,那里叠放着一堆皱巴巴的纸,是他从溪水里捡来的易骨经。经书已经干透,但由于泡过水,上头的字迹已经看不太清。
纪枫借着烛光细细看着,眼睛很快便酸痛得厉害。
他看了眼才摘录两页的易骨经,揉了揉眼眶,继续仔细摘抄起来。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得让叶烛练成这个。
孙敬业是孟津县有名的郎中,他年过花甲,为人做事勤勤恳恳,医术在方圆百里有口皆碑。
这日,他照往常一样起了床,才走出门,便被一人拦住。
那人样貌倒是人中龙凤,但穿着打扮根本不堪入目。那身衣服脏兮兮的,到处是一块深一块浅的污渍,跟乞丐似的。
他个头高,脏兮兮的衣服在他身上小了一圈,袖子只到小臂,下摆露着肚脐,看着就不是他自己的衣服,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捡来。
医家讲究望闻问切四诊,孙敬业只望了纪枫一眼,便知道他的状况。
这人气血旺盛,体魄健壮,根本是健康得过了头。
不过,能干出在街上捡别人衣服穿的事,还神经兮兮地站在自己屋门前,多半是个先天的痴傻儿。
“脑子里的病,我治不了。”孙敬业说了句,便不理会他,往医馆走去。
纪枫却举起了背在身后的手,一个麻袋罩上了孙敬业的脑袋。
等孙敬业再度睁开眼时,已经到了山洞里。这一路过来风驰电掣的,他的衣服已经被刮得歪七扭八。
看着面前那个穿着叫花子似的“痴傻儿”,孙敬业暗自心惊。
痴傻不要紧,痴傻但功夫很高,这就有些吓人了,毕竟傻子的脑回路和正常人不一样,谁都不知道他能干出什么事来。
孙敬业还没想好怎么开口,便觉得胸口一紧。纪枫抓着他的衣襟,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丢在地上的草席前。
“治好他,银两我会给你。”
声音听着倒还正常,不像是很傻的样子。
孙敬业定了定神,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那张简陋的草席上,躺着个人,身子很单薄,哪怕盖着被褥,也没比地面高出多少,薄得跟张纸似的。
他的面色也很差,唇上血色全无,双颊上却是一片绯红。孙敬业探出手,在他的额头上探了下,果不其然,烧得厉害。
“生了什么病?”孙敬业问道。
“是剑伤。”纪枫掀开被褥的一角,将渗血的肩膀给他看,“这里有一剑,还有腹部,也有一剑。”
孙敬业伸手掀开叶烛的衣襟,一道深长的伤口映入眼帘。他用手指往伤口处按了按,昏迷不醒的人反射性地皱了下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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