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仆,齐声吼道:

“宋闰成呢?!”

“我兄长呢!?”

......

李清打进蔚城时,根本没遇到像样的守军,说到底还是占了时差的便宜。

裴时济的反应快过所有人,第一时间判断局势逆转,第一时间收拢己方溃兵,第一时间组织反击,又第一时间让他带奇兵连夜占据蔚城。

如果说这场奇迹由天降神兵开启,那奇迹的延续则由裴时济缔造。

李清征战这么多年,顺风仗打过,逆风仗也打过,但这种攻守双方都措不及防,像两群被撵着狂奔的鸭子,还没有一只鸭子敢说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仗,还是破天荒头一回。

前一秒他抱着玉碎的决心要和主公共存亡,后一秒就被踢着屁股往蔚城撵,奔赴敌军大本营——其实他连战场的具体情况都没看清,那道雷响后,敌阵突然就像镰刀割过的稻草,呼啦啦迎风倒。

他还是从路上俘虏的溃兵嘴里、同僚往来的传书中拼凑出当时的全貌,但哪怕拼出来了,他也觉得不可思议。

整顿蔚城并不难,腰杆再硬的豪族,在玄铁军面前也放不出一个响屁,一些阳奉阴违都该打打该杀杀,来头太大不好杀的就先关起来等主公过来处理,他经验丰富,不觉得难,难的是挨过抓心挠肝的分分秒秒——

什么天人,什么祥瑞,什么武曲星?

当时他舞的什么神兵?穿的什么战甲?用的什么招式?怎么就在千万人之中第一时间锁定了宋闰成?

那厮怕死,跟只老王八一样,从来不往前冲,帅旗在那么老后面,他是怎么杀将过去的?

这些要紧的东西,传书里面竟只字不提,杜隆兰那满肚子酸话的腐儒也就罢了,庞甲、张贺、武荆这些老兄弟呢?!

识的字都还给先生了吗?也不写两个让他瞅瞅!

为此,他进城后除了日常防务,就是往营中请旨,询问何日进城受降,等啊盼啊终于盼到了——就在今日。

....

雌虫局促地拽了拽身上的银甲,皱着眉四处看了看,没有看到阁下。

“人就穿这个打仗?有什么用?”

这东西又脆又软,他得非常小心才能不扯坏精致的锁扣,但不留神的时候还是捏扁了一角零碎,惊得为他着甲的兵卒骇然失声,扑通一下趴在地上,哆嗦的像患了羊癫疯。

【人打仗不穿这个,你没发现整个营地就你穿这个吗?】

这套明光铠昂贵非常,绝对不是日常消耗品,普通甲士哪里穿的起,只有主将。

“阁下也穿这个。”雌虫唇角微翘,对方一身玄黑铠甲,样式和他身上的大差不差,一样的叮叮当当,中看不中用,见对方看过来,他立即整肃表情,暗暗改口:

“济川也穿这个。”

【...】

“全天下也就你能把这套赤鳞明光铠穿出这种气势。”

这身赤鳞铠和他相得益彰,衬得他宽肩阔背身形挺拔,甲胄下胸膛隆起,肌肉虬结,麦色的肌理在阳光下显出一种金蜜色的光泽,如同浴光的战神,五官深邃,长眉斜飞入鬓,那道斜贯眉骨的伤疤平添了几分煞气。

裴时济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还看见了他刚刚翘起的嘴角,所以——

“喜欢吗?”

这句话不用智脑翻译了,它正好摆烂,从开机到现在,哪一次虫主不比工厂里扒皮催命的监工更苛刻,它的机芯已无波澜,就算听见他说:

“喜欢。”在一个晚上的努力后,他已经熟练掌握了几个常用词语的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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